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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伦理委员会
信息来源:信息科—李德山   发布时间:2020-09-22
1.人员组成:
       主  任:胡月涛
       委  员:韩   奇   王   莉   司念云   陶建玲    余  涛
                    陈   兵  邓真国   李德山   程东海
2.职责:
  (1)承担医院医学实践中伦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并提供咨询、审查、指导意见;对医院的科研、临床试验及其它涉及伦理道德的医学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对于自主创新的、新引进的医学新技术、医疗设备添置、药品使用等进行伦理规范和审查。
  (2)参与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协调、指导医院伦理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3)分析、研究临床医疗服务中出现的各类冲突、纠纷所涉及的医学伦理问题、难题等;在医学伦理学原则指导下,向医院管理者、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提供有关医学伦理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4)负责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开展医学道德教育、医学伦理教育等;向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伦理学知识,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道德观念,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理论水平和医德素养。
(5)指导临床科室在进行医疗业务、服务工作时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不断提高医务工作者在对人高度尊重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医护职责的自觉性,充分调动患者的主动性,做到平等协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结合医院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实际,开展医学伦理学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工作。
  (7)加强与省、市医学伦理学委员会及兄弟医院的联系与交流,参加和开展学术活动,提高我院医学伦理学委员会的工作水平,促进医院健康、全面发展。
(8)加强对生殖医学、药物临床试验等伦理小组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其组织申报的科研、医疗技术、药品临床试验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并监督落实。

   联系电话:761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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